公告日期:2020-01-2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 0:00 起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 17: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 17:00 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变更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0,577,919.39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2.5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10,577,919.39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
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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