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5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1
目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3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1
四、 基金财产保管......12
五、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6
六、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0
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6
八、 基金收益分配......32
九、 信息披露......33
十、 托管费用......35
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7
十二、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8
十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9
十四、 禁止行为......42
十五、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3
十六、 违约责任......45
十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46
十八、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47
十九、 其他事项......48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叶烨
成立时间:2003年5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1009999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86.5347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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