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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08:16:39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14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自2014年10月14日起开通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平台,投资者可通过关注国寿安保基金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gsfunds)并绑定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下述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的所有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业务范围
净值查询、收益查询、账户查询等查询业务。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交易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三、适用投资者
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个人客户,适用客户进行国寿安保基金官方微信账户绑定后即可通过国寿安保基金官方微信办理相应业务。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开通国寿安保基金微信服务平台业务前应了解基金微信服务平台的风险,投资者有义务妥善保管投资者的证件号码、基金账号、手机及相关密码。
2、因下列情形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1)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本公司不可预测或控制的因素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2)因投资者对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3)因投资者的故意或疏忽导致手机等移动设备丢失、或交易密码、证件号码、在本公司开立的基金账号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遗失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4)因非本公司原因造成投资者交易密码、证件号码、在本公司开立的基金账号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遗失导致投资者损失的。
(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微信服务无法提供的,本公司可以免责。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时,本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公共通讯线路瘫痪、黑客攻击、手机等移动设备或网络病毒发作、银行或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本公司免责事项。
3、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及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官方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
客服热线:4009-258-258(免长途电话费)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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