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8 18:55:06 股吧网页版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9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3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78号文核准。本基金合同于
2013年12月2日生效,基金管理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
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
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
考虑到本基金在申赎、结算、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本基金的费率结构与一
般货币市场基金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
签署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及由基金管理人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
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以及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
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
以拒绝。
基金管理人可对单笔申购、单笔赎回设定额度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导致流动性管理不善而引起交收违约,
导致停止申购赎回业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净
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5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 22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募集 ................................................ 23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5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