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1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丰泽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4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丰泽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丰泽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12月31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1.106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16,076,407.29
(单位:元)
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14,693,935.97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0.70
/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2015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1次分红
注:1、本基金目前处于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内,期间仅设A类基金份额。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封闭期内,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少1次,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16,076,407.29元,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71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每份基金份额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0.065元。上表中的“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
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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