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28 07:17:44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2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鉴于交银施罗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将停止计算编制,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14只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变更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75%沪深300指数 25%中信全债指数”变更为“75%沪深300指数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65%MSCI中国A股指数 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 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三)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75%中证100指数 25%中信全债指数”变更为“75%中证100指数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四)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五)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75%中证700指数 25%中信全债指数”变更为“75%中证700指数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六)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七)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八)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75%申银万国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 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
“75%申银万国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九)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十)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十一)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十二)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收益率 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
“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收益率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十三)交银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
“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 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 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十四)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0%沪深300指数 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60%沪深300指数 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