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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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发布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并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和《 交银施
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的
有关规定, 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
金代码: A 类 519743; C 类 519745) 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
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7 月 14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29 日 17:
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2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许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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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
在册的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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