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73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5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对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2017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A 交银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738(前端)、519739(后端)51975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8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37,053,018.9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3,903,219.0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此次不涉及分
红0.190
注: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支付申
购费用(投资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收益与分配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符合上述约定收益分配次数和比例的前提下,在每个公历年度,当本基金A类、C类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分别首次达到或首次超过0.08元、首次达到或首次超过0.18元、首次达到或首次超过
0.28元和首次达到或首次超过0.38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工作日内
进行该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截止2017年3月31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为37,053,018.97元,每份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180元。截止基准
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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