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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3 07:42:12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强化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A/B类519733;C类519735)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
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15:00止(以基金管
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移动网络投票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
用(如“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移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票的提交

移动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2月23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交银施
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
“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
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
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
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
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
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中
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3年2月24日
起至2023年3月27日15:00以前(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
送达至以下地址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
用(如“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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