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3 年 2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0 号文核准募集,自
2013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生效。
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到期。按照《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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