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19729”;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201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50号文核准募集,并于2013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根据《交银施罗
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本 基金保本周期期限三年,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12月25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即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6日保本周期到期。
本基金保本周期即将届满,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即“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交银增强收益债券”)。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519729”。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及基金费率等按照《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将提前在临时公告或交银增强收益债券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中予以说明。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三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
12月26日(含)起至2016年12月2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
期到期期间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在上述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对于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未提出赎回或者转换出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便于广大投资者审慎做出到期选择,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逐步披露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各项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
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