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成长30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727
基金交易代码 519727 (前端) 519728 (后端)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6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成长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年12月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51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70,290,290.3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7,116,574.1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4.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2016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0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截止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70,290,290.35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7,029,029.04 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年12月23日
除息日 2016年12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年12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确认日为2016年12月26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利将按2016年12月2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2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2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
注:1、本次分红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一次分红。
2、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2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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