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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0 09:03:31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0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
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本基金”、“交银荣祥保本”,基金代码为“519726”)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号),于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进行募集,并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期限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5月26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于
2019年5月27日到期。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在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起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即“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交银稳固收益债券”)。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519726”。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申赎原则、收益分配及基金费率等按照《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现将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本周期到期后的选择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含)起至2019年5月30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3)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上述(1)、(2)到期选择,则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基金份额的,无需就其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支付赎回费用;(2)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无需就其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转换支付赎回费用,但需根据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率体系支付申购补差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无需就此支付任何交易费用,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4)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管理费、托管费;
(5)对于在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在选择赎回或转换出时,根据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支付赎回费用。
在本基金到期期间,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1年以内(含)1.8%
1年—2年(含)1.5%
2年—3年1.0%
3年以上(含)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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