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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0 08:41:21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0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基于本招募说明书的发布,原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不再另行发布。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号文核准募集,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于2019年5月27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其保本周期到期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53
七、基金合同的存续5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5
九、基金的投资67
十、基金的财产77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78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8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88
十六、风险揭示93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9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1
十九、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4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36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7
二十三、备查文件138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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