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双轮动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 2016 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双轮动债券 A/B 交银双轮动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723(前端)、 519724(后端) 519725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56 1.04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60,299,839.22 90,159.1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30,946,588.81 49,772.8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 0.10
注: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B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
前端交易代码即为 A 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 B 类基金份额交易
代码。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每季度最
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 0.01 元时,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
配并以该日作为该次收益分配的基准日,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
的 50%。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60,299,839.22 元,每份 A/B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0194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90,159.14 元,每份
C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 0.0108 元。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每份基金
份额可供分配利润×5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 A/B 类
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额为 0.010 元, C 类基金份额每份需分配的最低金
额为 0.006 元。上表中的“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