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6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1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1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04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0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5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0
九、基金的转换......75
十、基金的投资......82
十一、基金的业绩......93
十二、基金的财产......97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98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03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5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109
十八、侧袋机制......115
十九、风险揭示......118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24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26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1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5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61
二十六、备查文件......162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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