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8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
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发布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
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和《 交银施罗
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 519721; B 类 519722)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本基金调整管理费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 17:
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2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许帆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之用(如“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 关于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
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 关于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
理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10 月 26 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
册的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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