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2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
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交银施罗德 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5月 26日审议通过《关于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7月1日起,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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