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
告
2019-07-2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709)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全球资源混合(QDII)
基金代码:5197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5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二)召开事由”约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终止基金合同,但在基金规模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况下除外”,以及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约定:“4.若基金规模低于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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