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10只公募基金(具体基
金清单请见附件)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1年3月31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订内容(以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1、“前言” 章节
“前言” 章节第一条中增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一一指数基金
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 。
“前言” 章节第三条中增加:“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
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
2、“释义” 章节
“释义” 章节增加:“《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