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1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稳健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90
基金交易代码 519690(前端) 519691(后端)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
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4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383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071,960,006.1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535,980,003.0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1.8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 2019 年度基金利润实施的第 1 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
分配 1 次,
最多分配 10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50%。 截止 2019 年 9 月 4 日,
本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为 1,071,960,006.13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 = 基准日
可分配收益×50%。 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需分配金额为
535,980,003.07 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18 日
除息日 2019 年 9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9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红利再投确认日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现金红
利将按 2019 年 9 月 18 日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9 年 9 月 20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
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
费。
注: 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选择现金红
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场外销售机构和场内销售机构。 场外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其他场外销售
机构。 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
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 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场内销售机构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3、本基金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起增加 H 类基金份额类别,现尚未开放办理 H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业
务,本次分红公告不涉及 H 类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
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请在
2019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 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 T+2 日
(申请修改分红方式
之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
后的分红中获得
相应的权益。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同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