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7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
及转型为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的
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 519675, I 类份额基金代码
519648,简称“本基金”或“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托管人为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
为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
可【2014】632 号)注册,自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
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8 月 6 日生效。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8 月 8 日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第一个保本周
期到期后基金符合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条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保本周期为二年,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
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如保本周期到期
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在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起转型为非保本的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
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
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本基金在第二个
保本周期届满时,未能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存续条件;在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我公司研
究决定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本基金将转型为“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银河泰利”)。转型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本基金两类基金代
码保持不变。
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及基
金费率等按照《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
定履行相关程序。
现将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的
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本周期到期后的选择
1、到期日及到期期间
根据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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