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赎回费率及修订
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为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 月28日17:00时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基金合同修订事项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8年10月30日进行了会议计票,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关于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基金合同修订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10月31日适用于调整后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赎回费率。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费率及基金合同修订基本情况
1、管理费率调整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整为0.5%,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部分内容。
2、托管费率调整
将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调整为0.15%,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部分内容。
3、赎回费率结构调整
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将原费率结构: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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