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8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22 日《关于核准银河增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7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发起份额认购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法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延期,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1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5-2
目 录
一、绪 言......4
二、释 义......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3
六、基金的募集......40
七、基金合同生效......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47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58
十、基金的投资......59
十一、基金财产......7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75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80
十四、基金的费用......82
十五、基金税收......8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86
十八、风险揭示......9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9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1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4
二十五、备查文件......145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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