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优惠
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7月17日生效。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6月
6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期间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基金简称:银河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519660;C类:519661)的投资者给予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渠道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二、优惠时间
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
三、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请赎回上述基金,均享有赎回费率如下优惠: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采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原赎回费率优惠期间赎回费率
N<7日1.5%1.5%
7日≤N<30日0.75%0.75%
30日≤N<180日0.50%0.125%
180日≤N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优惠期间,本基金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上述基金优惠后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基金招募说明
书中相对应需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规定。此次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办理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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