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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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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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9年4月23日前(不含4月23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代销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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