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19-01-30
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年01月30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591号文核准注册募集,于2017年3月1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本公司”)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7日起,至2018年11月
25日17:00止),会议于2018年11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11月28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上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自2018年11月29日进入清算期。本基金清算期自2018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2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目录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