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3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32 号)核准,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进
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8 月 6 日生
效。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8 月 8 日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第
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符合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条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基
金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保本周期为二年,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结束后,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 年 8月 22 日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对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收益分配原则、信息披露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内容仅涉及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变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