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02 07:19:31 股吧网页版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2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 日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2 页 共 4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7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基金合同》、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2 月 2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
数的说明
2022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银河泰利债券 A 银河泰利债券 I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519675 519648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相关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人
民币元)
1.0475 1.0000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 民 币
元)
157,776,258.32 -
本次下属分级基
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500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4 日
除息日 2022 年 3 月 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3 月 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
金份额将按 2022 年 03 月 0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确定。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2 年 03 月 07 日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2 年 03 月 08 日起可以查
询、赎回。 3、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
款将于 2022 年 03 月 0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
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
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
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
请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前(不含 3 月 4 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400-820-0860
5)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
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