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0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起,对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基金托管费率由 0.25%/年降低为 0.10%/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经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协商,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以及“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表所示。
章节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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