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8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鸿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4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鸿利混合 A 银河鸿利混合 C 银河鸿利混合 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40 519641 519647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
元)
1.018 1.016 1.015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
民币元)
346,038.23 18,901.98 5,453,307.2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
69,207.65 3,780.40 1,090,661.46
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0600 0.0400 0.0500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2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8 年 1 月
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8 年 1 月
4 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8 年 1 月 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8 年 1 月 4 日起
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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