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9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鸿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4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鸿利混合 A 银河鸿利混合 C 银河鸿利混合 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40 519641 51964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0 1.017 1.01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98,877.58 76,769.35 12,714,061.3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59,775.52 15,353.87 2,542,812.2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50 0.0830 0.0900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4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 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7 年 7 月 4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7 月 6 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7 月 5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7 月 6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