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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6 09:21:24 股吧网页版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6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清算报告
S1重要提示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1074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631,454,386.94份,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821717_B09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 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 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2022年12月27日发布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鸿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2月27日,自2022 年12月28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2月28日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 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鸿利混合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5196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报告期末(2022年12月
3,657,448.59 (份
27日)基金份额总额
银河祷利湖合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银河鸿利湿合A
银河鸿利混合c
519640
519641
519647
报告期水(2022年12月27
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3,034,B68.05 份
622,580.54 份
O.0o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 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分享中 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所孕育的投资机遇。追求实 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 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 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 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偿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 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人民银行公有的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5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74号《关于准予银河鸿利灵话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31.454.386.94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会运作管理办法》以 及《眼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终止基金合同,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并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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