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
《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银河君
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原定2022年12月16 日(含)至2022年12月22日(含)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
基金本次开放期截止日由2022年12月22日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本基金自2022年12月
30日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cgf.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
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
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
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
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者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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