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C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8 年 9 月 13 日起对银河君欣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分类,即原有基金份额归为 A 类份额,增加
C 类份额,同时根据实际更新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费用支付方式,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2、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银河君欣债券 A,代码为 519631;银河君欣债券 C,代码为
006407。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
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用
1、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
2、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
3、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持有期限 C 类份额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10%
N≥30 日 0
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超过 7 日(含)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4、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
(四)其他
1、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为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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