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君怡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2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君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君怡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18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81,123,782.7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12,378.2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33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7 年 12 月 20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
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12 月 22 日起可以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
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
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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