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31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或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60 号文核准募集,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于 2015 年 8 月 7 日更名为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于 2023年 06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于 2023 年 06 月 27 日计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
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3 年 06 月 27 日,并于 2023 年 06 月 28 日进入清算程
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大中华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5196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月27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06 10,730,693.88 份
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在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
投资目标 华公司的优质股票,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本基金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和大中华地区区域经济
的基本面分析,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资产进行有
效资产配置;对股票的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三站
主要投资策略 式”精选策略,挖掘定价合理,具备竞争优势的上
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精
选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同时,本基金
投资的目标市场是海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
动风险之外,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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