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07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7】 340 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6 月 2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
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本基金以在香港、美国等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
资对象。本基金管理人将深入研究全球及内地经济状况以及政策导向,采取主动精选证券和适度资产配置
的投资策略,实施全程风险管理,在保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在一定风险限度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最大化增值。
四、投资方向和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以及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主要是经过严格筛选、符合本基金选股标准的优质
且价格合理的,能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以在香港、美国等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有中国概念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所谓中国概念
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上市公司: 1)上市公司注册在中国内地而在海外上市的股票; 2)上市公司
中最少百分之三十股权(占总股本)由中国内地机构单位持有,或者,公司最少须有百分之五十之营业额
来自中国内地。
投资比例是,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100%;银行存款及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
40%。
本基金所投资的金融产品或工具,以及投资比例需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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