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5-24 07:19:03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5月24日(含当日)起调整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

文件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在“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中

原表述: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