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2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5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发布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40号文核准募集的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3年3月13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 吴晨莺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电话: 021-3865082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6月25日,即在2015年6月25日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tfund.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①. 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二)。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 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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