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目录
一、前言......2
二、释义......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8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9
五、基金备案......10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1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18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4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29
十、基金托管......31
十一、基金的销售......32
十二、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3
十三、基金的投资......34
十四、基金的融资......40
十五、基金的财产......41
十六、基金财产估值......42
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48
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50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2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5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58
二十二、违约责任......60
二十三、争议的处理......61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效力......62
一、前言
(一)订立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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