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2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并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4日,即在该日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关和公证员。
(五)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六)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并以提交表决票(见附件二)的方式进行表决。
(七)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九)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十)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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