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0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浦
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1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
券 A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30 51933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元)
1.0322 1.0311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65,922,699.95 1,216.42
相关指
标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13,184,539.99 243.2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6 0.05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
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2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65,923,916.37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13,184,783.27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0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0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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