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度第二
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
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1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 A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30 519331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116 1.011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7,043,706.23 590.4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5,408,741.25
118.0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60 0.055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截止 2017 年 8 月 18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7,044,296.67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5,408,859.33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8 月 2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8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8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7 年 8 月 25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 2017 年 8 月 29 日起可以
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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