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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4 09:44:36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4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2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4
第三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
第四部份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3
第五部分基金财产的保管......14
第六部分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8
第七部分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2
第八部分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7
第九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32
第十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34
第十一部分基金费用......41
第十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44
第十三部分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45
第十四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6
第十五部分禁止行为......49
第十六部分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51
第十七部分违约责任......53
第十八部分争议解决方式......55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的效力......56
第二十部分其他事项......57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签订......58

鉴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邮政编码:200020

法定代表人:姜明生

成立时间:2007 年 8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7]2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邮政编码:510623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批准设立文号:银监复[2009]48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53 亿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货币银行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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