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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18 09:04:06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第二次受限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8


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个运作周期第二次受限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2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
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
盛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2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 浦银安盛盛鑫定开债
券 A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4 51932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第七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季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 1 个工作日,2023 年 2 月
20 日为本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内的第二次受限开放期。

本基金在自由开放期及受限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自由开放期及受限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2 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受限开放期或自由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
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 5 至 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或自由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受限开放期或自由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的,受限开放期或自由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在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受限开放期及自由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自由开放期及受限开放期以及自由开放期及受限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次自由开放期及受限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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