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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09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
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
券 A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2 519323
截止基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1.0479 1.0468
准日下 额净值(单位:元)
属分级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175,873,225.39 67.69
基金的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相关指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标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35,174,645.08 13.54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16 0.16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
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6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75,873,293.08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
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35,174,658.6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分红对象 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的说明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的基金收益,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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