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6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9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盛元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
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1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
券 A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2 519323
截止基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1.0474 1.0471
准日下 份额净值(单位:元)
属分级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171,687,491.11 69.43
基金的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相关指 元)
标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34,337,498.22 13.89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10 0.10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 截止 2021 年 9 月 10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71,687,560.54
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34,337,512.11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9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分红对象 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说明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配的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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