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2 09:18:17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2

关于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1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第二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
券;基金代码:519322)本次开放期原定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含该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
2021 年 7 月 2 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 2021 年 7 月 3 日起
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
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第二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业务公告》以及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3)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

(5)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