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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8 07:03:12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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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6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浦
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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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幸福聚
利 A
浦银安盛幸福聚
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0 5193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封闭期
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
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
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2021年度开放期定为: 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16日,共计20个工
作日。
2.2 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
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9: 00至11: 30, 13: 00至15: 00。
网上交易全天24小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 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
日受理。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业务受理时间至当日15: 00止,超过15: 00
之后的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元或
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1.2 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
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3.1.3 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
购金额为1,000元。
3.1.4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元。
3.1.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
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0
100万元≤M<300万元 0.3%
300万元≤M<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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